欧盟法院判定西班牙的劳工法带歧视规定
海外网9月21日电 据西班牙欧浪网消息,西班牙拉霍伊的人民党政府大约不得不修改现行的劳工法,因欧盟法院的一项裁定指责西班牙的合同满约遣散存在歧视性补偿法律。西班牙现行的劳工法是,不带期限的无限期合约解雇,为每年工龄补偿20天工资,有期限合约也即短期合约,解雇补偿则一年为12天。欧盟法院认为,西班牙“不存在任何客观理由”制定这样的“带待遇区别的遣散制度”。欧盟的这项裁定于9月14日发出,并要求西班牙必须有确切和合理的理由解释这个区别待遇,否则只能修改劳动法,让所有合约均置于均等的遣散待遇。
接到欧盟法院裁定后的西班牙劳工部,则认为欧盟的裁定语带模糊性,所以劳工部的专家和顾问还在解读这一判定。劳工部称这项判定涉及到西班牙的劳动模式,因西班牙一些临时合约是无解雇补偿权利的,而一些工程、服务和活动合约则有别,一年可以得到12天解雇补偿。也因此,政府称暂时还不会就欧盟的判定而着手纠正欧盟所指的“歧视性”规定。
无论如何,不满拉霍伊政府劳动市场改革的西班牙两大工会UGT和CCOO均为欧盟的指控而称这是工人阶级的好消息,工会并试求一旦修改了这些不合理的待遇后,新的法律带有回溯执行性,让之前那些未获公平补偿的人重新得到补偿。(柳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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