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火腿过不了关? 邮寄需了解检验检疫法规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韩雪颖) 1月23日,记者从辽宁检验检疫局获悉,大连机场检验检疫局快件办事处与大连机场海关工作人员在“三互”共同查验时,从一个寄自英国的快件中查获未经申报的西班牙顶级火腿10千克,该快件申报名称为“包装用品”,而根据我国农业部和质检总局联合颁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该批火腿做了截留,待退运或销毁处理。
西班牙火腿世界闻名,是西班牙代表性美食。其加工工艺一般是整条生火退在低温下以海盐腌制,然后在储藏窖内脱水、风干。上等西班牙火腿的制作过程历时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价格高昂,1条7-8千克的西班牙火腿市场售价往往高达数千元。然而,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如果加工过程没有有效的灭活,一旦接触易感动物,将引起重大疫情,危害人类健康,像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疯牛病、假高粱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就极易存在于香肠、火腿与肉片等肉制品中。
春节将至,通过大连机场口岸入境的个人快件即境外购买或朋友相赠的礼物成倍增长,大连机场检验检疫局协同大连机场海关提醒广大群众,快递国际包裹时需事先了解检验检疫法规,切勿邮寄各类禁止入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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